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同时打造铅山县【清补凉】夜经济名片,提高铅山对外旅游形象,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促进消费活动,面向清补凉夜市发放专项消费券,有关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铅山县委 铅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发展集团
协办单位:铅山县建设银行
成立铅山乐享清补凉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昕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市管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发展集团、河口镇、鹅湖镇、县建设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协调相关单位搭建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8日-10月7日
三、活动内容
1、惠及人群
包含来铅工作、探亲、旅游在内的铅山县内所有消费者。
2、消费方式。本次活动采取“线上领劵-线下消费”的模式,由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领取消费券,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商户消费,达到相应条件后由商户核销消费券。
四、消费券投放及领取
本期政府消费券计划总资金为27万元。
1、本期消费券投放数量、金额、种类及消费规则:
(1) 20元面额券:在指定商户消费每满1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投放总量4000张(每天投放400张,共计投放10天),合计8万元。
(2) 50元面额券:在指定商户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投放总量2000张(每天投放200张,共计投放10天),合计10 万元。
(3) 150元面额券:在指定商户消费每满5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投放总量600张(每天投放60张,共计投放10天),合计9万元。
以上消费券共计6600张,总计27万元。
2、消费券投放时间
本期活动消费券投放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每日17:00正式发放,消费券当日有效,过期作废。后续投放时间视活动进展情况而定。
3、消费券投放规则
消费券投放时间段内每天限量投放,先到先得。
4、消费券领取时间及方式
(1) 领取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7日每日17:00开始,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消费者通过活动微文、海报、以及桌牌扫码下载“建行生活”APP(也可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下载)并完成用户注册及绑卡(任意卡可绑定),在首页点击本次活动海报的轮播图进入领券页面,点击每张消费券后的“立即领取”按钮,点击“我的票券”也可以看到已领取的所有消费券和有效期以及可用的门店。未在指定时间内消费将自动过期。
5、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每种面额消费券每天每人可领取一次,当日领取的消费券限当日使用,逾期作废。
2、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即可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门店使用对应的消费券,支付时打开“建行生活”APP出示付款码或直接扫描商户收款二维码即可在支付过程中核销优惠券,支付结果中将显示支付金额、优惠金额。 在“建行生活”APP中点击“我的票券”也可以看到已使用的消费券和使用日期。
3、核销的消费券金额活动结束后由县发展集团统一核算后返还给予商户。
4、活动期间严禁商户套现消费券,一经发现,券面金额不予兑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五、适用商户
铅山县城东武夷阁广场南侧清补凉夜市街商户
六、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整个活动组织、协调,确认发券金额和活动有关事宜。
2、县城管局:负责对接城东武夷阁广场南侧清补凉夜市全体商户,负责活动现场用电、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县市管局:负责对本次活动参与企业的食品质量和经营秩序监管,并严厉打击参与活动商户哄抬价格行为。
5、县卫健委:负责对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活动现场治安。
7、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活动现场交通秩序。
8、河口镇、鹅湖镇:负责协助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9、发展集团:负责促消费活动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工作,同商户进行核销及对账、兑现用券产生的差额等相关工作。
10、县建设银行:负责对本次活动领取核销电子消费券平台的搭建、维护等技术支持相关工作。